以案说险-保险赔款不会随意支付

日期:2024.06.04

客户许先生为自有挖掘机购买了保险,并在保险单上约定被保险人为许先生自己。后将挖掘机交给唐某代为管理和使用,唐某驾驶挖掘机施工过程发生意外事故,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理赔,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核定事故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经过定损2万元,唐某对定损方案无异于后向保险公司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资料进行索赔,因唐某没有许先生授权领取保险理赔款的委托书,保险公司拒绝将保险理赔款支付到唐某账户,唐某对保险公司做法不理解,认为许先生已经将挖掘机交给自己使用管理,保险公司理应将赔款进行支付,认为保险公司在故意找茬。

上述案例提示各位消费者在办理理赔手续时,如领款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则需要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公证书,否则保险公司将拒绝进行赔款支付。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给唐某带来了些许麻烦,但实际是更好的保护了消费者许先生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和公平交易权。